“历年平均不保证5天的日平均温度”是我国常规建筑供暖设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气象参数,它是用来确定一个地区常规供暖启动温度(即常规情况下开始集中供暖的标准温度)的关键依据。
一、定义解析
1.原始表述:
“历年平均不保证5天的日平均温度”这句话的意思是:在历年的气象数据统计中,将每一年的日平均气温由低到高排序,找到每年中“最低的若干天”,然后统计这些极冷天里的日平均气温;最后,对多年(一般至少30年)的这些“极冷日”日平均气温再取平均值,其中“不保证5天”意味着剔除每年中最暖和的5个极冷日,对剩下的最冷日取平均值。
更通俗地说:
在长期的气象观测数据中(通常为30年),我们观察每一年中日平均气温最低的那几天,把每年最冷的N天挑出来(比如不保证5天,就是去掉每年中最暖和的5个极冷日),然后对所有年份剩下的那些“真正寒冷日”的日平均气温取平均值,这个值就是“历年平均不保证5天的日平均温度”。
二、通俗理解方式
我们可以分几步来理解:
(1)日平均温度:一天中 24 小时气温的平均值,不是最低也不是最高,而是全天平均。
(2)历年:一般指过去至少30年的气象数据(气象学上认为30年为一个比较稳定的气候统计周期)。
(3)不保证5天:在每一年中,日平均气温最低的那些天里,我们不考虑(即“不保证”)该年最暖和的5个寒冷日,也就是说我们只看该年比这5天还要冷的那些日子。
(4)逐年挑出“不保证5天”后的最冷日日平均温度,然后将这些温度在所有年份中取平均值,得到的结果就是:“历年平均不保证5天的日平均温度”
三、为什么是“不保证5天”?
这是一种工程上的合理折中与简化,原因如下:
极端严寒天气虽然存在,但出现的概率并不高,如果完全按照“可能出现的最冷天”来设计供暖系统,会导致供暖系统过于庞大、初投资过高、运行成本不经济。
但如果只按常规气温设计,又可能在极端严寒时造成室内温度过低,影响人体健康与舒适。
所以,经过长期实践与统计分析,我国规定采用 “不保证5天” 的原则 —— 即允许在一年当中有最多5天的实际气温低于我们按这个标准设计的供暖温度,这是可以接受的。
这5天可能是极端寒冷等异常气候造成的,虽然供暖可能不足,但属于小概率事件,从工程经济性和实用性角度是可以接受的。
四、这个温度有什么用?
这个温度是我国确定常规建筑供暖启动标准和设计供暖负荷的重要依据,常见用途包括:
1. 决定常规供暖的起始温度
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如果没有极端寒冷等特殊情况,常规的常规供暖通常在 室外日平均气温 ≤ 5℃ 时开始。
而这个“5℃”或其他数值(比如-1℃、-3℃等),往往是根据该地区的 “历年平均不保证5天的日平均温度” 来确定的。
例如:北京地区的“历年平均不保证5天的日平均温度”大约是 -1.6℃左右,所以北京常规的常规供暖理论上应在日平均气温低于约 -1.6℃ 时启动。
但由于种种原因(如经济性、习惯等),北京常规供暖常在室外日平均气温持续低于 5℃ 时启动,或遇到极端寒冷等特殊情况提前供暖。
2. 作为建筑供暖系统设计的依据
建筑供暖负荷计算、散热器选型、管道设计、热源配置等,都要以这个温度作为基础,来计算在最冷时期(但不包括极端异常情况)建筑需要多少热量才能维持舒适的室内温度(如18℃~20℃)。
五、总结:一句话理解
“历年平均不保证5天的日平均温度”就是:在长期气象统计中,每年挑出最冷的那些天,但忽略其中最暖和的5天,然后对剩下那些真正寒冷日的日平均气温取多年平均值——这个温度是用来作为建筑供暖设计及常规供暖启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附加说明(扩展知识)
“不保证天数”也可以取别的数值,比如“不保证3天”、“不保证7天”等,但在我国建筑供暖领域,“不保证5天”是最常用也是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常规依据。
这一概念来源于《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等标准,在进行供暖负荷计算、热负荷估算、系统设计时都会用到该气象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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