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方各地集中供暖陆续启动,能否度过一个温暖舒适的冬天,室内温度无疑成为关键因素。那么,国家标准为何将供热温度定在18℃呢? 01 标准依据 室内18摄氏度的温度标准主要出自《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6)。该规范明确规定,寒冷地区和严寒地区主要房间室内采暖设计温度应采用18~24℃。
此外,其他相关标准也对室内温度做出了规定: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20)规定冬季采暖温度为16~24℃。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规定了不同建筑类型的室内温度标准,例如宾馆、商场等。 《夏热冬冷地区居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冬季采暖室内热环境卧室、起居室设计温度为16~18℃。
这些标准综合考虑了气候差异、风俗习惯、人口基数、房间使用功能等因素,确保室内温度既能满足人体舒适度需求,又符合节能要求。 02 降低能耗的需要 如果我们把整体的室温设置在22℃以后,那么比原先的18℃时所消耗的能耗好很多,可以说会达到40%~60%。综合环境、建筑、末端等各种因素,室温超过18℃以后,每增加一度,能耗增加20%。所以说,对于我们国家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数据。那么整个冬季下来的能量消耗是非常巨大的。 03 人体舒适度 据专家介绍,当室温低于 12 ℃ 时,静坐者有 80 % 感到寒冷,活动者也有 20 % 以上觉得冷,因此卫生学把 12 ℃定为建筑热环境的“底线”。综合生理与舒适需求,人体最适宜的室温区间为 18 ℃~22 ℃,具体因人而异。
将供热基准设定在 18 ± 2 ℃,正是基于以下考量: 若室内长时间“过热”,会干扰体温调节中枢,出现体温升高、血管扩张、脉搏与心率加速,进而导致神疲力乏、头昏脑胀、思维迟钝、记忆力下降。
若室内持续“偏冷”,代谢水平随之下降,脉搏、呼吸变慢,皮下与呼吸道血管收缩,黏膜抵抗力减弱,易诱发感冒、支气管炎等疾病。
科研结论把人对寒冷的耐受下限划在 11 ℃,对炎热的耐受上限划在 32 ℃。
当供暖温度突破 22 ℃后,空气迅速干燥,体温调节功能紊乱,内分泌亦受影响;同时家具、地板、石材等装饰材料中的有毒有害气体挥发量显著增加。相较之下,“过热”对健康的潜在危害比“过冷”更为严重。 04 供暖注意事项 冬季供暖,别只盯着温度计——湿度与“热过头”同样暗藏风险。
① 湿度要随温度“动”: 室温 20 ℃时,湿度最好保持在 30 %~40 %;室温升到 22~24 ℃,湿度就调到 40 %~45 %。家里挂个湿度计,发现干了立刻加湿,疾病才不上门。
② 温度别贪高: 23~24 ℃最舒服。可有的家庭私自加片、加密地暖,屋里蹿到 27~28 ℃,反而难受。简单办法:把供回水阀门关小一点,让室温稳稳回到 23 ℃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