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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有序推动西部山区7.5万户清洁取暖改造,10月底前,力争完成30%以上

21 2025-09-26

邯郸市2025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25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全市综合指数全国排名稳定改善;PM2.5浓度退全省倒1,力争退倒3PM10浓度退全省倒3;优良天数和重污染天数持续改善,完成省定目标。涉县PM2.5浓度达到35微克/立方米及以下;武安市综合指数退全省倒3,力争退倒5;永年区综合指数退全省倒5,力争退倒10;其他县(区)综合指数退全省倒20

一、大力推进产业结构减排

(一)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上马。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产能置换、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污染物总量控制、碳排放等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严禁违规新增钢铁产能。涉及产能置换的项目,被置换产能及其配套设施关停后,新建项目方可投产。(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以下各项任务均需相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加快推进先进技术落地应用。鼓励引导电炉短流程炼钢、高炉喷吹焦炉煤气富氢冶炼等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先进球团生产线建设。年底前,鑫汇冶金1110吨电炉建成投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加快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推动钢铁、石灰、煤炭洗选、炭素行业绿色低碳转型,9月底前,全市燃煤石灰窑全部关停退出;年底前,1步进式烧结机、13球团竖炉关停退出,17家炭素企业整合退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持续推动产业布局优化提升。加快推动峰峰矿区金隅太行水泥退城搬迁。全市氧化锌、糠醛、岩棉企业加快环保绩效升AB鼓励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关停退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五)开展传统产业集群整治提升。对武安市铸造、鸡泽县铸造、成安县炭素、临漳县炭素、冀南新区水泥制品、峰峰矿区日用陶瓷等6个传统涉气产业集群实施整治提升,相关县(市、区)5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从规划布局、能源结构、基础设施、废气治理、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治理要求,年底前完成整治提升。(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大力推进能源结构减排

(一)推动燃煤锅炉关停。10月底前,成安县2、临漳县3台燃煤供热锅炉转为备用热源,热源稳定后关停。加快推动曲周县2台燃煤锅炉热源替代。(责任单位:成安县、临漳县、曲周县政府)

(二)推动燃气锅炉关停。10月底前,全市53燃气取暖锅炉完成新能源替代或关停。不再新增燃气、燃油(醇基燃料)、燃生物质取暖锅炉。(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实施工业炉窑和锅炉清洁能源替代。鼓励永年区紧固件、峰峰矿区日用陶瓷等行业燃气工业炉窑实施新能源替代。大力推进燃气工业锅炉替代,9月底前,全市745蒸吨以上燃气工业锅炉完成新能源替代;确实不具备替代条件的,实施脱硝深度改造。(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加快推动城乡清洁取暖改造。有序推动西部山区7.5万户清洁取暖改造,10月底前,力争完成30%以上。加大永年城区集中供热改造力度,10月底前,累计完成4万户集中供热改造。(责任单位:武安市、涉县、磁县、永年区政府)

三、大力推进交通结构减排

(一)推进铁路货物运量持续增长。加快推进邯郸国际陆港、龙凤山铸业、裕华钢铁、永洋特钢等铁路专用线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二)持续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全年全市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的公交、环卫(洗扫、洒水和垃圾清运)、渣土运输、邮政快递、物流配送车辆新能源比例力争达到100%,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新能源比例不低于8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

(三)推进移动源“零排放”企业创建。年底前,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峰峰矿区、永年区、肥乡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安市、涉县、磁县各完成34家企业“零排放”试点创建,冀南新区、临漳县、成安县各完成23家,其他县各完成12家,实现企业自有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大宗物料和产品全部使用新能源和国六排放阶段车辆运输,其中新能源车辆使用占比不低于8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加快推进货运车辆新能源化。打造钢材绿色运输“大通道”,10月底前,武安市钢铁企业供应永年区标准件、成安县制管、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热镀锌、魏县热镀锌企业和涉县钢铁企业供应成安县制管企业生产用钢材全部实现清洁运输。提升新能源中重型货车运输比例,年底前,全市新能源中重型货车保有量力争达到8000辆以上。打造武安市重工业城市清洁运输典范,组建氢能货车运输车队;在高速路口、国省干道匝道口规划建设34个中转货场;年底前,武安市全域大宗物料和产品清洁运输比例达到90%以上。完善新能源补给设施,推动邯郸市至黄骅港、天津港等线路长途运输新能源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五)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替代11底前,全市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淘汰,加快推动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峰峰矿区、肥乡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比例力争达到10%永年区新增3吨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新能源化;11月底前,建成区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新能源化,全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比例达到50%以上。邯郸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六)加快优化国省交通干道布局。加快推进南通路东延工程,2025年力争建成通车。永年区加快推进永年北高速口、尖永公路建设,完善货运车辆绕城路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四、大力推进扬尘治理减排

(一)实施动态清单管理。聚焦施工工地、城区道路、国省干线、工业企业、平交路口、裸土裸地、露天停车场、城乡接合部、闲置场院等9个重点领域,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染源清单,逐一明确治理标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二)加强施工扬尘治理。严格落实6+2+1100%”要求,开展全天候远程智能巡检,实时通报发现问题并跟踪整改情况。开展PM10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设施安装运行情况专项检查,提升数据质量。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三)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加大城区道路、国省干道清扫保洁力度,持续开展道路积尘走航并定期公布监测结果,城区道路尘负荷不超过0.3/平方米,周边公路不超过0.6/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开展工业扬尘治理。明确工业企业扬尘治理标准,每月对全市重点企业开展降尘量、厂区周边道路积尘走航监测,厂区工业尘降控制在7/平方千米·月,重点运输路线道路积尘负荷控制在0.6/平方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净化城乡周边环境。全面开展城乡接合部区域整治提升,聚焦永年区与丛台区、丛台区与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邯山区与冀南新区、肥乡区和邯山区等重点交接区扬尘污染,强化日常督导,高标准实施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减排

(一)工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创优。11月底前,全市水泥、焦化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年底前,重点行业完成7家企业环保绩效创A,力争完成12家;全市创A创优企业(含关停退出)比例力争达到60%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开展治理设施专项升级改造。对全市重点行业废气治理设施开展摸排,全面设计运维短板,应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智能调优运行参数,标注低效失效隐患,提升设施治污效率。开展工业氨减排治理提升和简易低效设施大排查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推动钢铁行业CO深度治理。强化钢铁行业CO全流程治理,重点推进烧结机CO深度治理,加强煤气平衡能力建设,严控煤气放散。全市CO年度值达到1.1毫克/立方米及以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强力推进VOCs治理提升。组织开展涉VOCs重点企业整治提升专项行动,4月底前,全市完成285VOCs治理项目。11月底前,建设全市“碳管家”管理平台,实现活性炭治理设施全面监管。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五)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重点餐饮单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配备与其排烟量相匹配的集气罩、排气筒和排风机,定期开展清洗运维。推动核心区域重点餐饮单位开展标准化清洗运维和监测监控,高标准整治提升。加强烧烤管控,禁止城区占道露天烧烤。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

六、大力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减排

(一)推动畜禽养殖氨污染治理。推动49家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实施圈舍封闭管理,建设粪污密闭贮存设施和圈舍排气收集处理设施。11月底前,大名县、馆陶县、邱县6家规模以上、3家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企业完成氨排放控制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加强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提高秸秆产业化能力和离田效能,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7%以上。建立健全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应急处置、隐患消除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狠抓重点时段禁燃禁放。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政策,加强全链条监管。(责任单位: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及相关部门)

七、大力推进管理挖潜减排

(一)构建大气治理智能决策体系。集成监测点位、污染源、气象等数据,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污染排放与空气质量关联分析,综合考虑企业经济社会贡献、污染物排放、空间布局等因素,精准定量制定不同级别的污染管控套餐,实现大气治理“经验判断”到“智慧决策”转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二)完善工业源远程监管体系。推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应装尽装、应联尽联,实现废气重点污染物自动监测全覆盖。强化非现场执法监管,快速发现并推送问题线索,及时消除污染隐患。(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优化大气管控指挥调度体系。每日研判会商空气质量形势,分区域、分时段、分因子实时调度。建立并完善“退后十”防火墙机制,对空气质量恶化、排名大幅下滑的预警提醒,对问题突出的进驻帮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四)加强重点区域污染精细化治理。建立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清单,绘制污染源电子地图,实现可视化管理。完善重点区域环境问题快速“发现—推送—查处—反馈”闭环机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五)强力推进7个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全市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治理设施合规性诊断、简易低效设施全面清零、在线监测数据质量提升、移动源帮扶检查、扬尘源治理攻坚、重点交接区督导帮扶、散乱污全面整治7个专项行动,强化帮扶指导,扎实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八、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一把手”推动落实机制,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压实责任,一竿子插到底,打通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市有关单位要强化组织推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调度督导,推动任务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对空气质量持续恶化、排名急剧下滑或环境问题突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实施精准问责;对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突出的,在资金支持、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奖励。定期组织召开研讨会、交流会、培训会,把大气污染防治最新形势、政策要求、先进技术及时向社会和企业普及,在绿色转型、政策支持、资金争取上助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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