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市顺利完成了2024年至2025年采暖季农村清洁取暖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为全市67.51万农户发放补助资金2.07亿元,不仅保障了群众温暖、清洁过冬,更促进了全市农村地区清洁化取暖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巩固长效机制
清洁能源替代全覆盖
“早在2019年,我们就开始实施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工作,目的就是要让群众在温暖过冬的前提下,让‘宝鸡蓝’成为常态。”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其实,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工作从来没有停止过。2019年,我市按照省政府对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工作的任务要求,组织各县区对全市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底数进行了全面摸底梳理。在2017至2018年已改造完成13.96万户的基础上,下决心三年再完成56.83万户的改造目标。
为群众办好民生实事
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工作,什么最难?市能源发展促进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调研中,发现不少群众传统观念一时难以转变,尤其是清洁取暖成本普遍高于传统取暖方式,这使得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工作推进起来存在不小的难度。
为此,我市在贯彻执行省级财政补贴政策的基础上,举全市之力筹措资金,对农村清洁能源替代给予设备购置安装和运行费用“双补贴”的惠民利民政策。对完成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并实际运行的农户,给予每户每年300元运行费。为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改造成果,持续提升农村清洁化水平,2023年,省市全力推进,出台调整补助资金的政策,制定了《宝鸡市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补助方案》,将补助金额由原来的300元提高到600元。通过运行补助政策的持续实施,鼓励农户使用清洁能源,进而实现全市大气质量持续改善。
“我们这几年不断扩大宣传,通过发放告知书、开展入户宣讲等活动,劝导农村群众使用清洁能源,大力宣传这些好政策,还不断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对电网负荷大、用电需求紧张、取暖效果不佳的地区实施电路改造和变压器增容等措施,保障农村群众享受到利民政策。”市能源发展促进中心工作人员说,2024年至2025年采暖季,通过实施“电取暖”由电力公司逐月线上发放和“气取暖”线下核实发放两种模式,对符合标准的67.51万农户发放补助资金2.07亿元,目前全部落实到位,群众满意度高,反响好。
努力提升满意度
农村清洁取暖成效显著
家住陇县天成镇张家山村的老王,全家有六口人,家庭生活困难。在我市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工作之前,每年冬季要靠烧煤取暖。为此,每年冬天来临前,家里人就要张罗着买煤、存煤,不仅麻烦,买煤钱也是一笔不少的支出。自清洁能源替代改造工作开展以来,他们家里配发了电暖器、电热毯等生活取暖设备,并且每年采暖季还发放运行补助资金。去年采暖季,他们家领取了446元的电费补助,“现在冬天家里不仅暖和,还不用烧煤,不用掏灰,院里屋里都变得干净了。”老王说。
来源:宝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