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氮排放实施新标准,八个方法降低锅炉氮排放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2017年4月1日起,北京市将对燃气锅炉排放的氮氧化物浓度实施更为严苛的最新标准,目前燃气锅炉新建的,氮氧化物排放必须低于80毫克/立方米,在用的必须低于150毫克/立方米;自2017年4月1日起,新建锅炉必须低于30毫克/立方米,在用的必须低于80毫克/立方米。据悉,此指标已接近于欧洲目前平均水平,而现行的标准则限定在200毫克/立方米以下,相比之下则要严苛得多。 结合新标准实施,我们也整理了八种降低烟气氮氧化合物的改造方法介绍给供热,以便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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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