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西藏自治区 “十五五”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
规划提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推进工艺、技术、装备升级,推动工业智能化与数字化转型;针对轻工业、藏医药、水泥、建材、采矿等传统工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和清洁生产;加大智能化矿山、数字化矿山建设力度,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在能源与低碳方面,有序推动符合要求的高载能产业向可再生能源资源富集区域转移,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将碳排放管控要求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制度;全面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
因地制宜推进农牧区清洁取暖和散煤清洁能源替代,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推进清洁能源电气化工作,实施青藏铁路电气化改造,鼓励县城和有条件的乡镇开展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试点,推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综合利用。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西藏自治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意见建议的公告
“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科学编制西藏“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切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快建设美丽西藏和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西藏自治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6日。
二、征求意见方式
请将有关意见建议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xzhjjcc@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规划意见建议);
2.信件邮寄:请寄送至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26号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综合监测处(信件标题请注明:规划意见建议)。
三、意见应用
我们将认真整理研究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对科学、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将纳入《西藏自治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衷心感谢您对西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为方便后续沟通联系,建议您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严格保密。
附件:《西藏自治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联系方式:0891-6849080(综合监测处)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4月16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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