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效降低散煤、生物质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依据《宝鸡市散煤治理清洁取暖2023—2027年行动方案》《宝鸡市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补助方案》《宝鸡市金台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等规定,现就全区散煤治理清洁取暖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享受补助政策。凡是实施农村清洁取暖的农户,2025年采暖季(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运行补助遵循“补量不补钱,据实补助”“多用多补、少用少补、不用不补”的原则,每户可享受最高600元的补助,补助方式分为线上补和线下补。具备线上补的“煤改电”农户,由国网电力公司每月通过营销系统结算后,将补助电费发放至农户电卡;采取线下补的农户,按照据实补助原则,采暖季结束后由村委会组织核算农户实际用气量、用电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镇街申请补助资金进行兑付。
二、履行农户义务。凡享受农村清洁取暖运行补助政策的所有农户,必须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做饭或取暖,不得使用散煤、柴薪、秸秆等生物质燃料
三、加大巡查力度。区、镇、村组将加强对散煤治理清洁取暖运行巡查,对发现农户使用散煤、秸秆等生物质燃料取暖或生火的,将依法查处或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整改的,收回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群众监督。按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工作要求,区级各相关部门、镇村对辖区内非法散煤销售点进行不间断排查,坚决做到发现一户、取缔一户。请广大市民朋友在生活中,主动劝阻使用散煤和生物质行为,对违法运输、走村串户、游击兜售、电话销售和网上销售散煤的违法行为,及时向镇村举报。
广大市民朋友们,美好的生态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建设、共同保护、共同治理。让我们从选择清洁能源的每一次取暖、做饭做起,用举手之劳代替散煤烟火,用绿色行动守护万家灯火。让温暖与蓝天相伴,让绿色与家园共生,共同绘就和谐幸福美丽新金台的动人画卷!
金台区农村清洁能源替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5年11月14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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