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GY)001915
项目编号: D6404000141100234
项目名称: 原州区张易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空气能替换生物质锅炉)
预算金额(元): 34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要求,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2.5.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 20.6 条)。 2.6按照财库〔2022〕35 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办库〔2023〕52 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文件执行。 2.7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 22 号)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 2025-10-22 17:00:00 至 2025-10-29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5-11-1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3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 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6891120、0512-58188093 获得帮助。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
联系方式: 181954408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新天地二期6-104室
联系方式: 13649549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祝辉
电话: 1819544087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褚广贤
电话: 1364954997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ZB-08ZC-2025013
项目名称: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加速器2#楼溴化锂吸收式热泵机组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1.194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11941
采购需求: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加速器2#楼溴化锂吸收式热泵机组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与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压力管道安装(GB2)许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3日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0.249.147.67/G2/(远程在线参加开标)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03日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110.249.147.67/G2/(远程在线参加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J4350332 ;招标编号:GKZB-08ZC-2025013。2.《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400》、《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40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3.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采购公告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操作、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5.240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企业需要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先下载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和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安装工具后才可以打开招标文件进行浏览。5.特别说明:本项目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地 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 368号金石工业园
联系方式:0311-83825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高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槐安东路312号长九中心3# 供版与音像制作中心办公楼1-1101
联系方式:0311-85283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睿、刘宜鑫、赵鑫
电 话:0311-85283181
九、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1000250612116722-01278239
项目名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卢湾分院——空气源热泵系统采购(第二次)
预算编号: 0125-000166488
预算金额(元): 2200000元(国库资金:22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2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空气源热泵系统(第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2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本项目采购服务内容: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卢湾分院采购空气源热泵系统;以及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其它事项等方面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出厂运输、现场安装调试并验收完成)。(3)质保或免费维护期:自本项目竣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2年。(4)项目属性:货物类。(5)最高限价(元):2,200,000.00
合同履约期限: (货物交付以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出厂运输、现场安装调试并验收完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7、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8、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资格审查办法及要求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方式: 网上获取,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无需到现场,不进行报名审核,无需提供纸质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8号福申大厦801会议室(远程开标,无需至现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准备好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通过网络远程操作即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3、采购中心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须事前致电提醒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采购中心;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400-881-7190;5、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采购中心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卢湾分院
地 址:重庆南路149号
联系方式:021-63864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北海路8号8楼
联系方式:021-63350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喆皓1
电 话:021-63350167
项目编号:[230001]zrxmgl[CS]20250003
项目名称:丰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低耗能空气能热源泵购置安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丰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低耗能空气能热源泵购置安装):
合同包预算金额:937,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丰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低耗能空气能热源泵购置安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时间: 2025年10月23日 至 2025年10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时间:2025年11月0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名 称:黑龙江丰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丰林县五营镇壮林街
联系方式:18945891800
名 称:黑龙江省祝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王兆街59号(锦江之星后院粉色楼)201室
联系方式:0451-82111811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省祝融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451-82111811
一、项目编号:GSZJ2025-1022
二、项目名称:甘肃宁县农村合作银行暖气改造项目--(长庆桥支行.春荣支行)
三、项目内容:甘肃宁县农村合作银行暖气改造项目--(长庆桥支行.春荣支行)(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金额:280000.00元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5年10月23日10时00 分至2025年10月24 日10时 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投标人须在2025年10月24日 15时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十、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盘1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正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招 标 人:甘肃宁县农村合作银行
地 址:宁县新宁镇农贸路5号
联 系 人:张琦
电 话:15293422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正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北辰大厦1015室
联系人:杨静
联系方式:1529370927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郾采磋商采购-2025-45
2、项目名称: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90,000.00元
最高限价:16467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一包:采购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含安装调试)299台,用于商桥镇109户、龙城镇190户农村地区居民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安装数为准;
二包:采购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含安装调试)200台,用于裴城镇200户农村地区居民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安装数为准;
5.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
5.3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保期: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产品标准要求执行。
6、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可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4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24日 至 202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图纸(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投标供应商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服务费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漯河市生态环境局郾城分局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祁山路北段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95-6163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载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与祁山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906-27号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方式:0395-6866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方式:0395-6866699
玉树藏族自治州藏医院煤改电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树藏族自治州藏医院煤改电改造项目已由玉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玉发改投资【2025】2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玉树藏族自治州藏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玉树藏族自治州藏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玉树藏族自治州藏医院指定地点
(2)规模:总供暖面积12352.2万平方米,对现有锅炉房进行改造,改造面积为452.2平方米,主要改造锅炉房电气、采暖及装饰工程;同时安装2台1.7兆瓦电极式锅炉、蓄热水罐等配套设备;改造室外供暖地沟、检查井、供暖管网及供电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9604001001
标段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藏医院煤改电改造项目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521.34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服务期:90.0天
招标范围:总供暖面积12352.2万平方米,对现有锅炉房进行改造,改造面积为452.2平方米,主要改造锅炉房电气、采暖及装饰工程;同时安装2台1.7兆瓦电极式锅炉、蓄热水罐等配套设备;改造室外供暖地沟、检查井、供暖管网及供电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投标权利;(2)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牵头人为施工单位;(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页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9604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2025年10月24日 0:00 时至 2025年10月28日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4日 9:00
(说明: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招标人应当依法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深度)批复或者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发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30日;其余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45日。)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玉树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玉树藏族自治州藏医院
接收异议联系人:德阳老师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1399736589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树藏族自治州藏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骁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然格通南巷1号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8号21号楼8-172室 |
邮 编: | 邮 编:810000 |
联系人:德阳老师 | 联系人:任婧 |
电 话:13997365890 | 电 话:0971-51653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