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锅炉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心操作,定时进行巡回检查,正确填写运行记录;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监守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上班前四个小时之内和当班时不能饮酒,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3、 认真执行水质管理制度,定时进行水质分析,保证锅炉的给水,炉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 根据设备维修计划和锅炉设备情况,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
5、 降低水、电、气、水软化剂等原材料消耗;
6、发现锅炉燃气管道阀门,各种报警设施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负责人;
7、保持锅炉设备和锅炉房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8、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凡锅炉操作人员必须熟知锅炉的性能和各类安全知识。非本岗位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交接班人员应将设备及运行情况交底并检查锅炉运行情况是否良好。
1. 锅炉运行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1) 检查燃气压力是否正常,调压阀是否正常工作;管道阀门有无泄漏;阀门开关是否到位,燃气管道是否有污水;
(2) 试验燃气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可靠工作;
(3)检查软化水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水质是否合格;
(4)检查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水位计是否正常工作;
(5)检查水泵是否正常工作,供水阀门、循环水阀门是否打开;
(6)检查控制柜上电源是否正常,各种控制选项是否正确。
2. 启炉运行及停炉
(1)打开电源总开关,查看循环泵启动是否正常;回水出水压力是否正常;
(2)调整出水温度、介质压力、介质温度等参数设置;
(3)调整好设备选择,主、备补水泵,主、备循环泵选择 ;
(4)启动锅炉,监视锅炉正常点火运行。检查各部件运转是否正常(声响有无异常);
(5)检视锅炉升温状况、大小火转换,控制状况是否正常;
(6)检查回水压力与定压压力数值情况是否一致;
(7)正常停炉:在燃烧器处于小火时关闭燃烧器、关闭燃气总阀门。当锅炉水温降至一定温度后,关闭循环泵;
(8)紧急停炉:关闭锅炉进出口阀门,关闭锅炉电源总开关,关闭燃气阀门,查出原因,通知上级领导。
1、 锅炉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守锅炉房的安全运行规程。
2、 定期对锅炉进行检查。经常检查超压、压力表、超温等保护装置,确保灵敏有效。
3、 锅炉房为安全重地,张贴“闲人免进、严禁烟火”标志,控制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对锅炉房内的设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4、 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禁止在锅炉房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
5、 严禁在锅炉房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锅炉房内严禁存放或烘烤可燃物品。
6、 加强电器、线路和照明设施、气路的安全防护,发现设备及管线异常,立即上报并及时检修,并做好详细记录。
7、 加强锅炉消防设施的管理,保证应急报警装置正常运行;工作人员熟知锅炉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 锅炉房工作人员应熟知各类锅炉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
9、严格执行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在班长的带领下,负责本班给水处理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监护以及原始资料的填写。
1、遵章守纪,执行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为实现车间安全生产目标和本车间的控制目标,完成好本岗位工作。
2、执行水处理设备操作规程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参加班组及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演练活动,接受安全生产培训 。
4、熟悉本岗位存在的风险和应急保护逃生知识,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按应急计划要求进行迅速撤离或是投入救急工作。
5、严格执行水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软水制备,水质化验和水处理设备运行的监护工作,不得违章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按规定进行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按时化验水质硬度,PH值和溶解氧含量,并根据结果加以调整。做好运行记录和水质报表填写及维修保养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班长或者专工报告。
7、注意节水和降低盐耗。
8、清楚本岗位消防器材的放置并会使用。
9、负责水处理设备,软水间的卫生。
1、凡是在锅炉房生产区域(厂房及调压站20米范围内)动火,动火前必须提前办理“动火工作票”。动火工作票须经专工、负责人同意并有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2、动火工作前,动火施工方必须在动火区域拉上警戒线,与正常生产区域隔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动火现场。
3、动火单位在动火前要按照“动火工作票”的要求及防火措施,切实做好准备工作,做到措施未落实不动火,人员、器材不齐全不动火,可燃物未消除不动火。工作过程中动火单位要随时检查,专工、负责人进行抽查,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或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清理火源,确认现场无隐患后人员方可离去。
4、“动火工作票”的有效工作期限为一天,当天工作未完成,需要次日进行工作时,开工前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次日开工办理动火票前,工作负责人应先检查安全措施,以防运行方式改变,原有措施达不到防火要求。
5、使用电焊、气焊、气割作业时,焊割设备均要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安全地带,工作人员必须是持证焊工,否则不得焊割。
6、动火工作现场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相距5米以上,距焊接点不少于15米,氧气管、乙炔管均要完好无损,连接可靠。
7、电焊作业的电焊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胶线,电焊机的接地线需要接在被焊接的同一设备上,其接头必须与焊接物接触良好,防止打火。施焊点与接地点的距离应在1米内,严禁采用远距离接地或利用其它管路等金属物来代替电线作接地回路,电焊机应放在安全地带,距动火区域在10米以上。
8、动火工作现场需动用电气设备时,必须由专业人员作业。严禁乱接电线,私接电灯。人员离开现场时,要随时切断电源。
9、遇有大风时,燃气撬区禁止高空动火;遇有燃气泄漏时,禁止动火;在厂房内工作时,应启动轴流风机强制通风;在高层动火时,必须有防止火星落下的措施。在燃气管线区域动火前,要进行氮气置换,确保管道内燃气已排空。
10、锅炉房围墙内禁带火种,生活区生产区打扫卫生时,严禁焚烧垃圾。
1、总则
为保证各运行班组工作衔接顺畅,确保锅炉安全、高效、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2、交接班要求
(1)全体值班人员严格按照三班两运转班次进行值班,未经热源站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换班。
(2)因病、事假不能上班者,应提前向部门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才能不上班,如接班人员有醉酒或重病不能值班者由专工另行安排,并立即报告负责人按公司制度处理。
(3)接班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进入岗位,详情按交接班项目查阅运行记录和领导有关指示,核实锅炉设备运行状况,清点工具及现场卫生,做到接班情况明确,心中有数,正点接班,交班者认真做好交班准备工作。
(4)交接班班长及成员根据职责范围共同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交班人员应全面真实地向接班人员介绍本班一切情况。
(5)交接班前五分钟分别由班长召开班前、班后会,听取各岗位人员汇报,接班班组交待本班运行要求,布置生产任务和注意事项;交班班组介绍本班运行情况,总结经验教训。
(6)交接班人员应严肃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认为检查情况符合记录方可在记录本上签字进行交班。
(7)在交班时间内如果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发生事故,不得进行交接班,应以当班者为主,接班者配合共同进行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交班,如事故处理时间较长,可由专工决定是否接班,并在接班记录中注明并签字,交班后出现的事故由接班人员负责。
(8)接班人员未到齐,不足以维持锅炉正常运行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并应立即向专工报告进行处理。未经许可交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3、 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做好一切交班准备工作,其内容包括:
(1)认真填写各项记录,保证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打扫锅炉间卫生,保持场地,设备清洁卫生,清点整理工具并整齐存放在规定位置。
保证设备运行工况稳定,安全附件,附属设备,仪表等运转正常,灵敏可靠。
4、 交接内容
(1)交接项目包括:交接记录的填写是否规范准确、设备运转情况、保养情况、燃气情况、水量情况等。
(2)交接公用工具和场地清洁卫生,记录工具有无损坏等。
(3)锅炉运行人员交接班中的“五交”、“五不交”:
五交:
燃气压力正常,水系统压力、温度等符合要求。
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转正常。
当班记录填写齐全,清楚。
锅炉房卫生整洁。
安全附件、各类仪表指示正确,动作灵活。
五不交:
不交给醉酒或患病不宜操作的司炉工。
接班人未到,不交给其他无证司炉人员。
当班内发生问题,尚未负责人汇报或未予妥善处理时不交。
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未查明责任前不交。
燃烧不正常,未弄清原因前不交。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的维修处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1)压力表的损坏、表盘下不及时更换。
(2)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4)检查维修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给水泵等。
(5)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6)清楚设备及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实验校验的要求。
(1)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实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2)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划指示工作压力红线,校验或铅封。
5、预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实验校验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