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5年综合发展与环境改善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5年综合发展与环境改善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5-WT212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5年综合发展与环境改善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670000
最高限价(元):26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5年综合发展与环境改善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7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库车市阿拉哈格镇库纳斯村,巴格万村,乌库托格拉克村,英萨村,希望村,吉日木勒克村,英其开艾日克村,托乎拉村,央都玛村村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推动“煤改电”政策落地,减少乡村碳排放目标。(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60%面向小微企业),该部分预留份额采取分包意向协议形式向中小企业进行分包,且分包意向协议合同金额需达到规定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7日至2025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上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3、本项目为政采云不见面开评标,投标单位须提前办理 CA 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库车市阿拉哈格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疆库车市阿拉哈格镇
联系方式:15739229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17层1718室
联系方式:18099662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热汗古丽
电话:18099662503
原文链接: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site/detail?parentId=3661&articleId=/E/iL3rJb2JPU9jlavgmvw==&utm=site.site-PC-42055.1069-pc-wsg-ArticlePurchaseNoticeList-front.7.3c7f68b092c911f0b29c1bf20390f985
喀喇沁旗民政局2025年09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5年09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喀喇沁旗民政局
2025年09月15日
原文链接:
https://www.ccgp-neimenggu.gov.cn/maincms-web/articleNm?type=article&id=ecd9f8d2-db88-4f22-b011-459d378c3bbc
辽阳市第十六中学煤改电项目(锅炉及水箱等配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阳市第十六中学煤改电项目(锅炉及水箱等配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000-05235
项目名称:辽阳市第十六中学煤改电项目(锅炉及水箱等配套设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5950
最高限价(元):48595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6日17时00分至2025年09月2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1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响应文件邮箱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响应文件加密后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LNSD202212345@163.com,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阳市第十六中学
地 址:辽阳市太子河区沙岭镇沈环线
联系方式:18741992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圣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胜利路10-31号
联系方式:0419-3133009
邮箱地址:LNSD202212345@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阳市分行新运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圣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711021709800035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喜元
电 话:18241942649
原文链接:
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509/t20250916_253544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