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形成《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8月22日。其中多项内容涉及燃气与供热等能源供应领域。推动可再生能源供热规模化发展。印发《完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可再生能源供热项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新能源项目储备、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地热能供热项目规划建设工作细则(试行)》,推进城市副中心地热能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征集一批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推广新技术在京应用。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空气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污水(可再生水)余热等可再生能源进行多元耦合供热,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供热替代传统燃气供热,新增建筑优先采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进一步优化中深层地热采矿权许可手续,稳步推广中深层地热供暖应用。实施供热系统低温化试点示范改造工程,推进构建全链条低温化供热系统,为新能源供热及各类蓄热设施的大规模接入提供支撑。统筹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园区生物质沼气接入市场天然气管网远端制氢,推进污水沼气发电、制醇、制氢等低碳应用。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及多领域应用。推动建成覆盖全市、辐射京津冀的氢能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因地制宜布局氢能热电联供系统,推动以氢为核心的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和零碳供热示范项目。关于对《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目标规划体系,完善可再生能源配套支持政策,加快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推动本市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形成《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8月2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huxg@fg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90874
4.传真:010-55590849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
1.《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