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年版)(建质〔2025〕38号,简称《规定》)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分12章,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交通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防洪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经济评价和概预算。本次修订强化安全要求。增加对于改扩建工程的调查、检测、评估要求;增加老旧燃气管道改造工程设计要求;增加相邻既有工程的保护和监测要求。本次修订强化环境保护要求。加强道路交通、桥梁、隧道、燃气、热力工程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本次修订增加综合管廊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内容。本次修订细化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进一步提升可操作性。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年版)的通知
建质〔2025〕3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保障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促进市政公用工程行业高质量发展,我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年版)。现予以发布,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建质〔2013〕57号)同时废止。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5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